青山江灘大型活動管理辦法
2015-07-30 12:00:00 來源:本站 點擊:
青山江灘大型活動管理辦法
為加強江灘的大型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、維護園區正常秩序、公共安全和穩定,根據江灘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一、凡在江灘園區內舉辦大型集體活動,必須嚴格審批制度,明確責任,落實安全保衛措施,確保大型集體活動的順利進行。
二、大型集體活動是指各企業、媒體、社會群體以及外單位在江灘園區內舉辦的大型文體活動、大型商業及非商業宣傳活動、大型儀式及各類推廣活動等,參加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活動。
三、舉辦單位要做好下列工作
1、舉辦大型集體活動須事先向江灘辦及轄區派出所申報,并將活動方案提前兩周報經營部備案,備案時要填寫《青山江灘大型活動申請登記表》(包括舉辦時間、地點、人數、負責人、及附帶方案說明)。
2、認真執行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。舉辦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及活動執行,負責人員組織、場內場外秩序維護等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,確保園區及活動地點有良好的治安秩序,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。
3、舉辦單位在申請活動場地期間,為保障活動安全性,必須向公安機關申報活動方案,根據活動規模配備充足的安保力量,舉辦單位解決不了的,可請相關職能部門協助,外請費用由舉辦單位自行承擔。
4、舉辦方應與江灘經營部簽訂《安全責任書》,明確舉辦活動的時間、地點、內容、范圍、要求和有關責任劃分。
5、參加活動的人數必須按活動方案嚴格控制,對妨礙和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,工作人員應予以勸阻、制止。不聽勸阻、制止或情節嚴重惡劣的,報公安機關處理。
6、活動結束后,舉辦單位必須組織人員對場內進行認真清理,消除安全隱患,防止發生火災或意外事故。
四、參加文體活動的人員和觀眾,必須遵守下列規定
1、講文明禮貌,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,遵守舉辦單位和江灘的有關規定,服從工作人員的疏導和管理。
2、禁止故意擁擠、吹口哨、起哄、辱罵等擾亂場內外秩序的行為。
3、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入場。
五、江灘配合做好下列工作
1、對舉辦單位所提出的方案和安保措施認真把關審核,并給予業務指導。
2、協調各部門開展協調會議,將活動方案發放到各部門,確保綜合、場管、安管、保潔等部門能有效配合,協助活動順利開展。
3、對安全保衛措施不力、無安全保障的大型活動,經營部有權提出改變活動計劃或責令停止活動。
4、活動用電方面,安管部、物業部配合經營部,查看用電安全,確?;顒蝇F場無裸露電線及大功率電器使用情況,并準備好滅火器材。
對違反本規定的,江灘辦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單位追究責任;對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,江灘辦將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六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。
青山江灘管理辦公室
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